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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土地銀行「樂活養老」懶人包

 

一、

什麼是樂活養老貸款?

答:

台灣土地銀行(以下稱本行)為配合政府推展以房養老政策暨肩負社會公益責任,提供高齡者運用其自有不動產,取得穩定安養生活所需資金,卑享有優質老年安養生活,特採「逆向抵押」,係指貸款現金流量型態與一般貸款相反,即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每個月可以領取一筆生活所需資金,貸款到期後再一次清償。而一般貸款則係先一次取得貸款資金,再按月分期償還直至父親本息。

 

 

二、

對象或申請人資格為何?

答:

凡年滿63歲,票、債信正常知本國自然人均可申請。

 

 

三、

擔保品有沒有特別的規定?

答:

有的,須為借款人本人單獨所有,且擔保建物之登記簿謄本,其用途登記應含有「住宅」、「商業用」、或「住」字樣。

 

 

四、

貸款用途為何?

答:

本貸款係提供安養所需的資金,當然你可以自由運用。

 

 

五、

貸款額度多少?

答:

這需要看你提供擔保之擔保品坐落:

 

(1)    擔保品座落於台北市、新北市集運站(已完工並啟用通車),1,000公尺範圍內者,最高按認定價7成即查估值9成執底內核貸。

(2)    其餘地區,最高按認定價6成即查估值9成執底內核貸。

上述「認定價」或「查估值」均由本行認定之。

 

 

六、

貸款利率多少?是固定的還是機動的?

答:

依貸款當時本行有關放款利率規定辦理,依本行公告指標利率加碼機動計息,例如105年8月10日起本行公告指標利率1.09%,固定加碼1.57%年利率即為2.66%(1.09%+1.57%),未來年利率年利率隨本行公告指標利率變動而變動,有關本行公告指標利率及歷史變動請至官方網站查詢,

 

 

七、

可以待多久?(或者可以領多久?)

答:

貸款對象年滿65歲(含)者,貸款期間家計借款人年齡合計不得低於95,最常以30年為限。年滿63歲(含)至未滿65歲者,貸款期間一律為30年。例如:假設你滿70歲,那貸款期限可以申請25年到30年,你滿63歲,那貸款期限則為30年。

 

 

八、

每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?

答:

這需要看最終核貸金額、貸款年限及貸款利率而定,詳細說明如下:

(1)    如核貸金額未逾認定價5成,原則上採平均法按月定額撥付,例如:核貸1,440萬元,貸款30年,年利率2.66%(假設貸款期間不變動),則原則上每月可領4萬元【即1,440÷(30×12)】。

(2)    如核貸金額超過認定價5成,則由於利息須按月計收,第2個月起每月可領金額將逐漸減少,承前例第1個月可領4萬元,第2個月可領39,911元,即1,440-40.000×2.66%÷12)。第2個月可領39,823元,即1,440-80.000×2.66%÷12),依此類推。

(3)    又利息委繳上限為每月所撥金額三分之一(計算至千元,以下捨去),故每月至少每月至少可領第1個月所撥金額的三分之二,原應收利息差額掛帳,到期連本金一次清償。承前例雖然自第2個月起將逐月減少,惟第148個月起至第360個月,每月固定領27,000元整。

 

 

九、

掛帳利息還會再算利息嗎?

答:

不會,僅依本金餘額計算利息。

 

 

十、

每一個月領取之金額要申報所得稅嗎?

答:

不用。

 

 

十一、

如果房子增值或貶值了,每月領取的金額會增加或減少嗎?

答:

不會。

 

 

十二、

申辦時要將房子所有權轉到銀行名下嗎?

答:

不需要,惟須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本行。

 

 

十三、

如果因生病長期住院治療,貸款契約會因而中止嗎?

答:

不會,除非發生如Q27之狀況,且本行無法預擬取得聯繫時,得暫停撥款。

 

 

十四、

到期可以續貸嗎?

答:

貸款屆期,借款人得經本行同意延長貸款期限,續予撥貸,每次延長貸款期限最長為3年,且本行將辦理擔保品重估,並按重估後認定值即查估值依下列成數規定辦理續撥:

(1)擔保品座落於台北市、新北市集運站(已完工並啟用通車),1,000公尺範圍內者,「續撥金額加計為還本息(含掛帳利息)」不得逾認定價8成即查估值9成執底範圍。

(2)其餘地區,「續撥金額加計為還本息(含掛帳利息)」不得逾認定價7成即查估值9成執底範圍。

 

 

十五、

可以中途解約嗎?需要支付違約金嗎?

答:

可以,毋須支付違約金。

 

 

十六、

需要支付手續費嗎?

答:

需要,本行將收取開辦費5,000元及徵信調費每人200元,並代票據交所收取票據信用資料查詢費用100元,合計5,300元。(以上不含律師諮詢費、代書費用、設定費用以及火險地震險等相關保險費)。

 

 

十七、

抵押品該如何設定?設定費用多少?

答:

原則上依擔保品「認定價」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本行,惟核貸金額未逾認定價5成者,本行得視情形以「核貸金額加四成」設定,並投保足額火險及地震險。設定費用係根據設定金額千分之一繳交予地政事務所,例如設定金額1,000萬元則設定費用為1萬元,

 

 

十八、

如過房屋在貴行尚有貸款,可以再申請本項貸款嗎?

答:

可以,但須由本行依據Q5成數規定扣除原貸款餘額辦理。

 

 

十九、

如果房子在其他銀行尚有設定抵押貸款,可以再申請本項貸款嗎?

答:

因擔保品均須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本行,如果你的房子上有設定抵押權予他行,應先清償他行貸款並塗銷抵押權設定,在洽本行申請本項貸款。

 

 

二十、

如果決定出售房子怎麼辦?

答:

須還清貸款。

 

 

廿一、

貸款期間生命結束時怎麼辦?貸款誰還?

答:

借款人生命結束時,借款契約及終止,並停止撥款。還款方式依下列三種:

(1)由借款人之繼承人清償借款。

(2)由本行向法院聲請拍賣擔保品,就賣得價金受償。如不足清償應就借款人其他財產進行追償。

(3)執行「流抵契約」,亦即將擔保品之所有權移轉於本行。如擔保品價值足以清償本行債權,應將超逾之價值返還抵押人:如不足清償應就借款人其他財產進行追償。

 

 

廿二、

貸款需要保證人嗎?

答:

本行不徵提保證人,但借款人為強化自身信用條件,得主動提供一般保證人。另外須另覓一為通知義務人。

 

 

廿三、

本項貸款可以向那些分行申報?

答:

本行各地分行均可受理申貸。

 

 

廿四、

需要準備哪些文件?

答:

申貸時你至少需要準備下列文件,建議你在出門前,可先行電話洽申辦分行詢問確認:

l   身分證正本。

l   第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,例如:駕照、健保卡等。

l   印章。

l   擔保物之登記簿謄本。

l   如有本行存款帳戶,請須帶存摺。

 

 

廿五、

提出申請後,多久可以知道審查結果?

答:

如資料齊全,約需14個工作天。

 

 

廿六、

聽說辦理貸款需要有一張「專業之尋認證函」,那事什麼?

答:

為期借款人充分瞭解本貸款相關內容及權利義務,於撥款前,應透過律師辦理諮詢,並取得完成諮詢之證明文件,此即「專業諮詢認證函」,相關費用須由借款人負擔喔!

 

 

廿七、

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?

答:

貸款期間本行將定期執行下列事項,以確保你確實領取月付金正常運用:

(1)檢視你月付金領取情形,如發現連續達三個月無領取紀錄時,將連繫你了解原因。

(2)至少每半年將訪視或連繫你一次,如無法取得聯繫,本行得暫停撥款。

(3)至少每年將已撥帶本金暨累積掛帳利息之對帳單季交給你簽章確認。如擬有受輔助或受監護宣告情事,你的輔助人或監護人應簽章。

當本行行員與你聯繫時,請別已為是詐騙集團喔!

 

 

廿八、

關於本貸款如果還有其他問題,要項哪裡詢問呢?

答: 

請洽就近分行授信部門詢問,各分行地址及連絡電話可上本行官網「服務據點」/「國內營業單位」向下查詢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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